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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天与“3个”株溪口电厂安全管理做加法

发布时间:2010-11-12  点击次数:447打印本页

  截止到116,株溪口水电厂实现连续安全运行900天,2010年已经实现3个“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无小事,安全做加法,是电厂上下在安全管理上的一致共识。电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是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电厂建立了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将安全管理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员工;同时抓好规程、应急预案和岗位工作标准的修编工作,完成安全管理制度20多项,涵盖设备运行、危险点预控、隐患排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各个方面,努力实现管理流程标准化、指标体系标准化、作业规程标准化。
  二是全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着重在打造规范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塑造良好的安全行为等方面下功夫,要求部门负责人、分部负责人通过言传身教来建设安全文化,决不能带头违章;完善现场安全文化标语,使安全理念能够深入人心;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内涵培训,通过描述有关事故案例、经验教训使安全文化深入人心,使员工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要从心里的“烦安全”转变为“爱安全”。
  三是将安全生产尽职督查工作引向深入。厂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安全生产尽职督查工作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各分部工作的特点,细化了《安全生产尽职督查实施细则》,实施月度检查机制,每月末由厂部组织对各分部开展安全生产尽职督查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与评分,并将得分与排名情况在厂内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月度考评结果与分部和部门负责人月度和年度绩效挂钩,在安全管理上奖罚兑现,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是进一步抓好交通安全工作。不断组织驾管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吸取以往交通事故教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各项要求,认真履行派车单制度、长途车安全检查制度,长途出车前检查有专人负责,必要时负责人进行互查和抽查;加强员工的安全乘车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乘车;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禁止超速行车、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