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法制工作获国务院国资委表彰
发布时间:2011-12-05 点击次数:413打印本页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下达《关于表彰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五凌电力获得2006-2010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先进单位。这是五凌电力继2006年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2001-2005年中央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后,又获此殊荣。本次,中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有5家单位(含集团公司)被评为先进单位。
“五五”普法期间,五凌电力坚持依法治企,积极广泛开展普法工作,广大干部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能力普遍增强,自觉守法、用法,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