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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多个单位获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荣誉

发布时间:2015-02-03  点击次数:363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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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日,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作会上传来喜讯:在20132014年度集团公司“文明单位”和第四批“文明单位标兵”评选中,公司14家单位获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其中三板溪水电厂和五强溪水电厂获得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挂治水电厂、近尾洲水电厂、洪江水电厂、碗米坡水电厂、中水公司、托口水电厂、工程公司、凌津滩水电厂、新疆分公司、株溪口水电厂、马迹塘水电厂、东坪水电厂12家单位获得“文明单位”称号。

司对集团这次文明单位(标兵)评选工作十分重视,政治工作部积极组织申报,多次对材料进行检查审核、修改完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目采用量化指标进行打分评价,组织公司总部9个相关部门进行讨论,严格审核、把关,经公司党委审定后,提出推荐意见报集团公司文明办,推荐的14家单位全部获评。

集团公司系统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每两年评审一次。两年来,公司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美好五凌”企业愿景为总览,将文明单位创建与“美好五凌”的目标特征“发展健康持续、效益稳步增长、员工全面发展、环境内外和谐”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强化创新发展,开展了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公司经营管理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

公司本次参评集团公司文明单位(标兵),是对公司近两年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充分发挥示范榜样作用,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公司各部门、单位要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聚集推动公司发展和创新的正能量,为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国际领先管理水平的清洁能源企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