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口水电站工程通过第二阶段蓄水验收
发布时间:2016-07-28 点击次数:356打印本页
7月25日,托口水电站工程通过第二阶段蓄水验收。
7月22—25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长沙组织召开托口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会。参加验收委员会会议的单位有湘、黔两省发改委、能源局、国土厅、移民局等18个省直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怀化市人民政府,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洪江、会同、芷江、天柱县人民政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中南院,水电八局等参建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总计74人参加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曾再祥参加会议。
7月23日~24日验收专家组进一步复查了验收资料,对工程第二阶段蓄水条件进行了评审,并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
7月25日,验收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关于工程安全鉴定主要结论的汇报,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工程质量监督情况的汇报,湖南、贵州两省移民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阶段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参会委员和代表就工程第二阶段蓄水验收条件进行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提出了处理意见。经会议讨论审议,形成了《湖南沅水托口水电站工程第二阶段蓄水至正常蓄水位250m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认为湖南沅水托口水电站工程已具备第二阶段蓄水至正常蓄水位250m的条件,同意托口水电站2016年7月下旬开始第二阶段蓄水,汛末蓄至正常蓄水位250米。
托口水电站坝址位于湖南省洪江市境内沅水干流上,是沅水梯级规划的第5级,电站装机容量83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1.31千瓦时,水库死水位235米,正常蓄水位250米,相应库容12.49亿立方米。托口水电站工程2006年4月开工,受项目核准的影响,枢纽工程于2007年6月停工缓建,2009年9月复工续建。2012年5月,厂房主体施工至设计高程。2013年4月,大坝主体施工至设计高程。2014年2月,工程初期蓄水至233米。2014年3月,六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实现“一月六投”的宏伟目标。
托口电站涉及湘黔两省洪江、会同、芷江、天柱四县(市),湖南库区搬迁移民36177人,贵州库区 7127人。托口水电站自2014年2月初期下闸蓄水以来,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了托口移民工作中的诸多难题,为托口电站正常蓄水付出了不懈努力与辛勤汗水。2016年5月、7月,托口电站正常蓄水位250m涉及的移民搬迁分别通过了湖南、贵州两省县、市、省移民局组织的阶段移民验收。
下一阶段,公司相关部门将抓紧处理相关遗留问题,尽快将蓄水计划报告库区地方人民政府,协同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公司副总师赵迪华、牛国智,工程管理部、托口电厂相关人员参加会议。